遼寧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調劑職位選擇公告
為做好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招考調劑職位選擇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劑職位選擇人選的確定
放棄遼寧省公安機關及省屬監獄系統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選擇初選的考生和職位初選未有職位進行選擇的考生,列為調劑職位選擇人選(具體人員詳見《遼寧省公安機關及省屬監獄系統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調劑職位選擇人員名單》)。
二、調劑職位選擇的時間及地點
(一)調劑職位選擇時間
調劑職位選擇的時間為11月6日,下午13:30開始。
(二)調劑職位選擇地點
遼寧友誼賓館友誼宮二樓會議室(沈陽市皇姑區黃河北大街1號)
乘車路線:乘坐232、217路公交車到新樂宿舍站下車南行約400米即是。
乘坐地鐵2號線到新樂遺址站下車(B口出)北行約600米即是。
三、調劑職位選擇
(一)調劑職位選擇方法
調劑職位選擇按照考生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如出現筆試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依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面試單項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選擇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原則上每人不超過3分鐘。在職位初選中已經選定職位的考生不可參加調劑職位選擇。放棄調劑職位選擇的考生(含初選時放棄職位選擇,又放棄調劑職位選擇的考生),今后報考公安機關不再享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制度改革有關政策。
(二)調劑職位選擇程序
1、待選
考生在進入職位選擇現場后在工作人員引導下到指定位置坐好,等候選擇職位。
2、選擇
參加調劑職位選擇的考生,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如出現筆試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依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面試單項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在全省公安機關及省屬監獄系統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調劑職位表中選擇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遼寧警察學院非偵查學(刑事司法方向)專業和鐵道警察學院的考生在公安系統職位表中進行選擇;遼寧警察學院偵查學(刑事司法方向)專業的考生在監獄戒毒系統職位表中進行選擇。
3、資格審查
選定職位后,考生需按照職位所屬系統到相應的公安機關或監獄系統資格審查處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主要對考生身份、性別、畢業時間、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生源地、體檢、體能測試、職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進行審核。
4、簽字確認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需在調劑職位選擇表格中簽字確認并在簽字處留下指紋(右手食指)。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放棄調劑職位選擇的,需在指定位置簽字并簽字處留下指紋(右手食指)。資格審查結束后,到職位選定確認區進行確認。
四、考生須知
1、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參加調劑職位選擇。
2、參加調劑職位選擇的考生須在13:00前到達職位選擇現場。調劑職位選擇開始后仍未到達候選區的,視為自動放棄。
3、考生入場時要進行安全檢查,考生不得攜帶與調劑職位選擇無關的物品進入職位選擇現場,家長不得陪同,考生可以攜帶手機。
4、調劑職位選擇在監督員的監督下,按照順序號進行。
附:1、遼寧省監獄戒毒系統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選擇時間安排
2、遼寧省公安系統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7年應屆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選擇時間安排
3、遼寧省監獄系統面向2017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選擇調劑職位信息表
4、遼寧省公安系統面向2017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招考職位選擇調劑職位信息表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公安廳
遼寧省司法廳 遼寧省公務員局
2017年11月3日